关于制止农田抛荒 确保粮食稳产增收的
建 议
韶山市委、市政府:
我会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三农”工作,面对全市耕地抛荒日益严重的现象,组织会员对全市,特别是对清溪镇、银田镇 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3年来基本农田耕作、抛荒及粮食生产情况
“六山一水二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韶山,基本农田仅有8.89万亩,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三年减少播种面积,抛荒农田增多,33个村平均抛荒达200亩左右,全市荒农田达6000多亩,导致粮食总产量三连降,依次是6.42万吨、4.18万吨和4.17万吨。
二、农田抛荒的主要原因
1、地表水源缺泛。韶山人均地表水占用量为1230立方米,仅占全省人均地表水2563立方米的50%。
2、水利设施部分年久失修、老化、破损严重。水库、塘坝淤塞、破损,蓄水量减少,加之水渠、排灌设施破损严重。
3、人为破坏。因修高铁、公路、建庄园和安置区等,水库、水坝、水渠填没,排灌系统毁坏。
4、因各种建设、生产生活用水的混乱排放,造成水塘水坝堵塞,严重污染,水质达不到农田灌溉标准。
5、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低,农民种田积极性不高。
6、农田补贴不论耕作与否都有,造成部分农民不想耕种,懒惰性上涨。
7、农田耕作大都只种一季,耕种双季稻的减少,造成农田短期抛荒。
三、关于制止农田抛荒,确保粮食增收的建议
1、制定禁止农田抛荒的政策与措施,将其纳入乡(镇)考核范围,纳入村民农田补助与否基础,纳入征用农田单位要完善水利灌溉设施的基本条件。
2、建立健全乡(镇)村农田管理队伍,大力宣传农田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农民种好田的责任感。
3、全面清查水库、塘坝、水渠、排灌等水利设施设备情况,对破损、老化、淤塞等进行清污修善,确保蓄水增多,水路畅通。
4、对无故抛荒的进行处罚教育,对建设用地方无故不修善水利设施的要责令整改。
5、有关开发建设审批,要尽量减少对基本农田征占,以免造成新的抛荒地。
韶山市老科协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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