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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科协工作充分发挥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潭办【2018】34号

2018年4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老科协”)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着力促进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加快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积极作用

老科协是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广大老科技工作者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湘潭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驱动示范市的重要力量。实现湘潭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包括老科技工作者在内的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老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大力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新的贡献。

(一)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当参谋助手的作用。充分发挥老科协跨学科、经验丰富的优势,从现实需要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委、政府重视、科技人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创新创业的作用。老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斗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要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参与创办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发展产业,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发挥智力优势,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技术和人才支持。

(三)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服务三农和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老科技工作者是为三农服务和脱贫致富工作中一支重要力量,各级老科协要继续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的重点。各相关部门要从政策上鼓励、引导、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全方位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和领办、创办、参与农业企业等为三农服务、特别是脱贫致富工作。

(四)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老科技工作者具有技术优势、经验优势,要积极引导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创新管理、参与社会纠纷调处和青少年帮教,充分发挥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级老科协组织和老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百岁健康”活动,提高人民的健康指数和幸福指数。

(五)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宣传的作用。老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普及事业的重要力量,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支持老科协组织在各层面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要支持广大老科技工作者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开展科普宣传,助推全市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老科协组织建设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党的十九大对社会组织基层党建的要求,把老科协党组织建设纳入各级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各级老科协组织,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不足3人的,可以按部门、系统或就近联合成立。按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市、县、乡三级老科协组织建设,并推进老科协组织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延伸发展,重点在老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学校和大型企业建立健全老科协组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村(社区)都要建立健全老科协组织。企业改制和社会化必须考虑有老科协组织的运行,做好与相关方面的衔接工作。要抓好老科协组织的会员发展,把有一技之长、热爱老科协工作的老科技工作者吸纳进老科协组织,推动老科协工作队伍不断壮大,提升老科协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班子建设。老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众组织的特点,要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管理经验丰富、社会联系广泛、热爱老科协工作的标准选好会长。按照有热情、有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廉洁的要求配好班子。离退休领导干部在老科协兼任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老科协运行机制,提高老科协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学习、建言献策、调查研究、联系服务会员、财务管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努力营造老科协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一系列政策,切实加强对老科协组织的领导。要继续实行和完善老科协现行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领导、老干部局归口联系、科协业务管理、民政依法监督、人社和科技部门政策支持、财政和发改经费保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运行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老科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和两年一次的经验交流会。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指导老科协搞好班子建设。有老科协组织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或联系老科协工作,帮助解决老科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以及科技人员较多的市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二)强化管理服务。要将老科协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度基本工作经费要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适度增加;对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的专项工作,财政及相关部门要按年度给予配套专项经费支持。保障老科协组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老科技工作者的科研项目申请、认可和奖励等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老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成果纳入科技推广交流范围。对老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兴办经济实体和其它事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倾斜支持。财政部门对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各项公益性服务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老科协要主动做好服务。

(三)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老科协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老科技工作者诚信友善、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等优秀品格和高尚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科协工作和尊重、学习老科技工作者的浓厚氛围。

(此件发至县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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