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章程
(2020年8月14日湘潭市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队员大会通过)
第一条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高尚的社会行为和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银龄科技志愿者队伍是传播精神文明、展示时代精神,搞好科普宣传,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优势和作用,推进老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老干部局、市老科协有关要求,结合本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立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利用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时空优势,发挥好科技示范引领、科技咨询、科学养生、科普宣传作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社会形成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第三条 银龄科技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遵循自愿就近、发挥所长、量力而行、配合协作的原则,提倡不计报酬、无私奉献。
第四条 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是以老科协会员、老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的志愿者组织。年龄55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行动方便,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养和专业职称,热心科学普及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拥护本章程的老科协会员、老科技工作者亦可自愿报名参加。志愿者入队、退队根据身体健康状况而定,并充分尊重老科协会员、老科技工作者的个人意愿。
第五条 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遵循队委集体领导、以小组或个人为主活动等原则,志愿者开展活动、执行任务时使用统一的标识。
第六条 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主要任务:
1、开展科普宣传。承接科普知识宣讲、专题辅导、讲课等任务;
2、开展科技咨询。应单位和个人邀请,参与农业、工业、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咨询活动,为受邀单位和个人解疑释惑;
3、积极建言献策。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
4、参加科技培训。应单位和个人邀请,参与有关农业、工业、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5、参加社会其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市委老干部局、市科协、市老科协等部门组织的其它公益活动。
第七条 银龄科技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2、向有关部门了解和咨询与志愿服务队任务相关的事项。
3、向市老科协和志愿服务队队委、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入队自愿,退队自由。
5、有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调研的权利。
第八条 志愿者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2、完成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交给的任务。
3、言行文明,遵守法纪,奉行诚信,自觉维护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老科技工作者的崇高形象。
4、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不干预企业、单位正常的工作和活动,不以志愿服务队的名义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索要礼物和报酬。
5、积极向本队推荐优秀银龄科技志愿者。
第九条 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筹集活动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条 银龄科技志愿服务队工作接受湘潭市委老干部局、湘潭市老科协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队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0年8月14日